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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10-22 函轉考選部「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