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14)年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一覽表1份,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2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393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精進公務職場性別友善作為,人事總處業擇定「是否依法訂定申訴管道/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18項法定性別友善事項,請配合確實辦理。相關法定事項內涵如有疑義,請逕洽各該法規主管機關釐清,俾利推動落實。 |
三、 | 人事總處將於本年9月通函調查前開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推動情形,相關資料正確性併將列為專任人事人員平時考核之參據。 |
信 | ㄒㄧㄣ | ˋ | 口 | ㄎㄡ | ˇ | 雌 | ㄘ | 黃 | ㄏㄨㄤ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