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26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325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日支數額表前業經全面檢修,本府並以113年10月18日府主歲字第1130204928號函轉行政院113年10月15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2991號函在案。本次修正係將「新德里」適用範圍修正為「德里國家首都轄區(National Capital Territory of Delhi, NCT)/國家首都區(National Capital Region,NCR)」及新增澳大利亞「布里斯本」日支數額340美元。 |
三、 | 檢送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