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旨: | 轉知銓敘部為簡化作業程序,自即日起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辦理機關所屬人員更名或更齡作業時,毋須附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13年10月25日部管三字第113575618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
11-11 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