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相關解釋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8月26日府人福字第1090165794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利各機關學校業務推動,經彙整地域加給相關解釋,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待遇加給及業務Q&A專區下,未來如有新增、修正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