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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 | 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9年7月2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B號令修正發布 |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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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C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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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08-04 本校109學年度第2次代理暨代課鐘點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