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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申明「花蓮縣縣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執行規定」第二點適用對象為本縣縣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係包含附設幼兒園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本府115年7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50142458號函辦理。 |
08-07 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