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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作業規定」名稱修正為「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作業規定」及修正全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附修正後「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及其附件。 |
03-17 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受公職人員利益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