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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侑萱 電話:8462860#220 電子信箱:yuzuki831@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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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瑞穗鄉鶴岡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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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02964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教育部114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376550000A_1150029646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114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請妥善規劃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13041號函辦理。 |
| 二、 | 114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2月26日(星期四)止,並於同年3月13日以前完成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之辦理,請各校先期完成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準備;非兩學制實驗教育(學校、機構),請於開學第一週辦理。 |
| 三、 | 請各校校長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並加強實施學生情感、人權、法治、品德、生命、資訊倫理素養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並置重點於宣導主題「拒絕短影音風險:別被演算法牽著走,思辨、查證、要求助」,其他宣導事項為「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性別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落實人權教育等新興議題推動」、「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活動」、「防制校園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等議題,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持續於學期中其他校內活動或集會場合,融入前揭宣導重點,讓師生共同發想防制作為,發揚友善校園意涵,營造校園正向的學習風氣,維護學生安全的學習生活。 |
| 四、 | 為落實行政減量,自本學期起不再辦理各校活動規劃表及活動成果之調查;另請駐區督學持續抽查訪視轄區內三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 |
| 五、 | 檢附「教育部114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1份。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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