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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
| 主旨: | 「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第6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84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12-07 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