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
| 主旨: | 檢送本縣「110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各主管機關訂定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計畫參考事項、本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8-110年)及本府公務人員110年度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110年度組裝課程分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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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110年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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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置「必須完成之課程」10小時及「其他重要業務相關課程」10小時,合計20小時數位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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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獎勵方式:110年9月30日前修畢「必須完成之課程」(10小時)者,核予嘉獎1次;修畢110年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20小時)者,核予嘉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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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初任公務人員通識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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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為充實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如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轉任人員等)應具備之基本概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行政程序及技術暨有關工作知能,建置「倫理與價值課程」5小時、「文書處理與公務管理課程」4小時、「自我實現課程」7小時、「性別主流化基礎課程」2小時及「基本法律知能課程」19小時,合計37小時數位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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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課程為必修課程,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需於到職日起4個月內修習完畢。 | 
| 三、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公務人員之數位學習可另訂之或比照本計畫辦理。 | 
| 四、 | 檢附「花蓮縣政府數位學習組裝課程選課步驟」1份,請依步驟選讀組裝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