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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員及公立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及其持股比例相關規範。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121577號函辦理。
09-24 有關「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