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旨: | 有關「地方立法、行政機關訂定組織自治條例、組織規程及其編制表有關職稱選用及官等職等訂列作業原則」自114年1月2日起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13年12月31日部法五字第1135778490號函辦理,並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一份(如附件)。 |
01-03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配合行政院修正「國內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