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兒童權利與環境永續友善大使」決定延長報名期間至4月27日,
敬請轉知教師與家長會推薦適齡學童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下簡稱本會)辦理「兒童權利與環境
永續友善大使遴選活動及培力工作坊」(下簡稱本活動),
本活動旨在從我國國小學齡兒童中,選出30名
「兒童權利與環境永續友善大使」。
二、獲選之「兒童權利與環境永續友善大使」將實際參與培力
工作坊,撰寫兒童權利與環境永續兒少報告,並且有機會
以英文與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直接對談,傳達我國
兒童權利在環境與永續發展的落實情形。
三、培力工作坊受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訂於5月19
日(五)至20日(六)(兩天一夜),假 林業試驗所蓮華池研究
中心(南投魚池鄉)舉行,培訓兒童具備論述與表達意見的
能力,發表具有環境與永續發展的意見,完成我國首份兒
童權利與環境永續兒少報告書。
四、培力工作坊由主辦單位提供獲選兒童本人5月18至19日兩
晚住宿及活動期間飲食、交通(南投水里火車站至蓮華池研
究中心來回)等費用。
有意報名著,請自行撰寫自我介紹文300字以內(附英語譯文更佳)
並請針對下述指定的《兒童權利公約》法條,提供您的意見,
表述該條所涉及的環境或永續發展議題,鼓勵多方舉例,
各提問均須回答,總意見長度請超過700字,1000字以內。
《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生命權、生存權與發展權:東部
1.締約國承認兒童有與生俱來之生命權。 2.締約國應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之生存及發展。 |
Q1兒童的生命、兒童的生存及兒童的發展與環境永續有什麼關係?
Q2這裡的「兒童」是否應該包括尚未出生的未來世代?
Q3在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提出「永續發展」的定義:「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的發展需求。」
在永續發展的定義下,你會怎麼看「滿足」、「需求」、「損及」的意涵?
完成以上內容者,請洽鄭老師協助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