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51895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文(如附件)。
進階搜尋
18人線上 (16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