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55924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可就本案加強宣導作為,以增進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三.民眾自我安全防護常識彙編。(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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