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用途別預算科目」、「資本資產明細表及長期負債明細表預算項目」如附件,並自112年度預算適用
進階搜尋
26人線上 (19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