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各校落實平時防災教育宣傳及災害防救演練,以因應各類災害來時之應變作為,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0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07345號函辦理。 |
二、 | 邇來發生多起校園火災案件,業經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分析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引起之頻率最高,尤其電器產品造成之火災,火災分析請詳見附件。 |
三、 | 請各校平時應落實用火用電之管理及日常火源之檢查,定期汰換老舊電線及電器設備,強化防火管理措施;並加強宣導師生電器使用及明火使用安全等正確觀念,以降低火災發生機率,並定期辦理火災相關訓練及演練。 |
四、 | 相關防火安全宣導資料可至該署消防防災館網站(https://reurl.cc/V3aKny)下載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