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令
「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第2條,業經本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30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31653B號、台財稅字第1100464337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3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31653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