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
主旨: | 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所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並自民國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5月2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18061號函辦理。 |
二、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為配合該局自112年4月30日改制,並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爰修正旨揭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件。 |
三、 | 該要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該局網站「資訊專區/政府公開資訊/法規彙編及法規動態」(網址http://www.fund.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