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花蓮縣政府辦理「110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進階班」招生 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4 點第1款規定辦理。
二、參訓人員由服務機關薦派,訓練費用每位新臺幣6,500元亦 由服務機關負擔,報名表請於110年1月15日前函復本府。 本班正取50人,備取10人,如報名人數超過名額限制者, 本府將審核業務需要擇定正、備取人員。
三、本府預定於110年2月5日前通知審核結果,經核定學員應於 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