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促進校園可近性心理健康服務,衛生局統整轄內心理健康與精神醫療等資源與各級學校合作意願,包含7家精神醫療醫院、4家身心科診所、2家心理諮商所及1家心理治療所,以協助學生輔導處遇或身心(精神)醫療等需求,達到推廣校園心理健康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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