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花蓮縣109年度所屬各機關學校、所轄鄉鎮市公所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之丁、車輛項目編列基準及說明
說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6月1日主預字第1090101503號函暨花蓮縣政府109年6月11日府主歲字第109010482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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