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乙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並申請獎勵,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提升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之客語能力,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特訂定旨案作業要點,就積極學習客語或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公教人員,給予獎勵。 |
二、 | 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報名網站https://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6/,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 |
三、 | 檢附「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