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知臺中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106年4月18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229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
(一) | 國小教育階段: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區樂業國小、梧棲區永寧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龍井區龍峰國小。 |
(二) | 國中教育階段:南區四育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后里區后綜高中、神岡區神圳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