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代理教師按日計薪計算表」
主旨: | 檢送修正本縣「代理教師按日計薪計算表」1份,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A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業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二公務人員俸額表暨「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修正本縣代理教師按日計薪計算表(如附件)。 |
三、 | 本表山僻地區之偏遠地區第一級支給對象所稱「山地地區」者,係以本縣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及瑞穗鄉奇美國小等地區原住民山地鄉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