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推薦案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並於111年1月28日前將相關推薦文件寄(逕)送至教育處終身教育科,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153638號函及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0年11月22日興中學字第1100008758號函辦理。 |
二、 | 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
三、 |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s://proj.chsh.ntct.edu.tw/)下載。 |